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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工 作 方 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及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动员会会议精神,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在全镇范围集中开展全方位、立体式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温泉镇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予以印发,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标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与基本方略,对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要求,聚焦镇、村两级责任主体,通过1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常态化持续推进,确保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为在全省率先脱贫摘帽、建设“美丽温泉”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

(一)群众意识淡漠。

1.对习近平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精准扶贫政策领会把握不深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研究部署不多,措施不强,落实不力。

2.建档立卡信息资料数据采集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各类档案数据不一,宣传发动不够深,评议不规范、公示未见底,群众参与度不高等现象。

3.帮扶作风飘浮,脱贫政策不清,没有因人施策,甚至对帮扶对象情况不熟悉,对帮扶对象提出的合理诉求不了解、不关心、不协调解决。

4.帮扶措施单一,简单发钱发物,不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扶贫成果不可持续,没有建立健全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

5.到户政策性资金未按规定公示公告,底数不清。

6.少数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精准帮扶没有规划,年度扶贫没有计划,没有扎根基层的理想信念。

(二)资金项目管理不严。

7.扶贫项目与贫困户缺乏利益联结机制,四带一自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8.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有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现象发生。

9.年度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批复不及时,已批复项目不按时间节点开工建设,存在进程进展慢、验收交付慢、资金拨付慢。

10.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不按规定实行公告公示;有的甚至临时变更项目、改变资金投向。

11.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支持不坚决。

(三)实干精神懈怠。

12.少数基层党组织未能充分发挥精准扶贫战斗堡垒作用,导致“三大革命”、“四净两规范”等重点工作推进不畅。

13.少数扶贫干部、帮扶干部有厌战情绪,正能量传播不够,工作成效不显,影响了群众认可度提升。

14.少数干部对扶贫政策不清,执行情况不熟悉。

15.扶贫信息系统数据未建立常态化部门信息比对机制,大数据信息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16.政策宣传解释不够,贫困群众对有关政策理解有偏差,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仍然存在。

(四)担当勇气欠缺。

17.调查研究不深入实际,遇到问题不解决,筒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内容千篇一律。

18.在脱贫攻坚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

19.考核评估搞一团和气,不较真碰硬,讲人情、搞平衡,没有准确客观评价工作实绩。

20.督查检查蜻蜒点水,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存在老好人思想。

(五)主动作为不够。

21.对待职责划分不明确的工作挑挑拣拣,拈轻怕重,相互推脱,影响工作进度。

22.学习不够系统,对上级精神理解不透,出现问题解决的思路、办法不多,指导基层标准不一。

23.少数镇、村干部有少做事少担责的思想,工作拖拉,时效性不强;群众不合理诉求,未能旗帜鲜明解释解决。

三、进一步明确方法步骤。

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督查检查、总结提升、常态治理等六个阶段进行,其中把整改贯穿始终,即知即行、即查即改,使集中整治各个阶段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动员部署(2018年3月)。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统一部署,研究落实本村本单位专项治理的工作安排和措施,周密制订《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于3月28日前上报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二)自查自纠(2018年2月至4月上旬)。各村各单位对标治理重点,特别是对照省市县考核我镇2017年脱贫攻坚成效指出问题、纪检部门监督执纪问责通报问题、审计和财政监督反映问题、新闻媒体曝光问题、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等方面,全面排查梳理,逐个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各村各单位整改工作方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于3月底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三)集中整改(3月至4月底)。各村各单位对自查自纠作风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即刻整改到位,需一定时限整改的,将落实整改作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任务,集中两月时间,采取攻坚措施,在4月底前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接受国家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验收。各村各单位于4月底前将整改清单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四)督查检查(2018年4月中旬至6月)。镇纪委牵头,成立专项督查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集中督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对重点问题专项督查,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村和单位重点督查,实行回访销号管理。

(五)总结提升(2018年7月至9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已解决的问题要防范反弹,尚未清除的问题要剖析原因、立行立改,并研究制定巩固和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的具体措施,各村各单位于12月中旬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

(六)常态治理(2018年10月起)。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推动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扶贫办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摆在推进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坚定“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政治站位,将专项治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本村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落实压紧责任。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把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

(三)坚持从严要求。要把中央和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暑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脱贫攻坚全过程。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对专项治理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开展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宣传政策举措、生动实践、先进典型和脱贫成效,强化正向激励,营造以专项治理推进脱贫攻坚的浓厚舆论氛围。

(五)建立长效机制。紧扣扶贫领域作风突出问题,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根源,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行解决,建立完善考核、督查、巡查等一批制度,形成改进作风、提升效能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领域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温泉镇委员会办公室

                        温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